
我是个罪人,虽然信了主耶稣,仍不谨守自己。 2010至2013年间,我在一间工厂做行政经理。当时严重欠缺工人,我们只好请来很多外劳人员,但接下来住宿成为他们的大问题,他们找不到房子可租。我告诉公司一位董事后,便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凑在一起,买了几间房子租给工人。后来公司发现了,我立刻将这些房子还给公司,但他们已经报了警。我自知有罪,非常坦诚地配合警方调查,最后被判刑六年,需要入狱两年。
我对家人深感愧疚,也向上帝忏悔我的罪。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候,非常感谢澳洲中信给我寄来《中信》月刊第647至652期,并为我的家人代祷。 阅读全文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