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稿原則

《生活月刊》用稿原則   

1. 讀者對象以澳洲華人為主。

2. 稿件來源以本地區作者稿件為首選﹐並儘可能採用未刊登過的稿件。

3. 本刊立論以基督教信仰為基準﹐不涉任何政治﹑宗派及族群之言論。

4. 歡迎來稿分享 ( editors@lifemonthly.org )﹐例如︰具體得救見證﹑生活小品﹑或有獨特見解之文稿。

5. 所有作者均須提供姓名及聯絡資料,但刊登文稿時不一定用真名。如用筆名刊登 ﹐請說明。

6. 本刊所採用的文章或其中內容應有版權擁有者的明确授權。

7. 不採用沒有授權的網路下載文章,特別情況下則例外,并在文後加以說明。

8. 文章長度應在1500字以內,文筆流暢通順,具可讀性, 文章體裁不限。

9. 請繕寫工整﹐或盡量提供電腦文字檔。

10. 我們不接受:獨斷的言論,人身攻擊、過份抬舉個人、批評政府及/或機構的文章。

11. 若來稿與編輯方針不符,我們將盡量與作者聯絡,提出我們的意見,要求修改。
若這種建議不被接納,便拒用來稿。

12. 作者若在本刊外也刊載同一文稿,必須附上“作者保留版權”等字句。

13. 作者自負文責。

14. 本刊有權決定是否刊登;亦有權修改﹐若不願意﹐請事先說明。

15. 本刊保留所有文章、照片、插圖之版權,作者文稿如需保留版權,請事先聲明。

16. 本刊決定採用的文稿可能僅刊登在平面雜誌上,也可能僅刊登在本刊網頁上,或者二者均刊登。

17. 因資源及人手有限本刊不付稿費。

18. 如文章中引用歷史、研究或數字等,作者應確保有根據和正確。

19. 若有疑問,月刊同工有最後決定權,按上述政策作出接受或拒絕的定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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